涪城区外墙外墙防水维修工程合同  
         
        发包方: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以下简称甲方)  
        承包方: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以下简称乙方)  
       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》及其他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,遵循平等、自愿、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,双方就本维修工程项目协商一致,订立本合同。  
      一、工程概况:  
        1、工程名称:同兴安置区13#14#栋外墙防水维修工程  
        2、工程地址:同兴村  
 
        3、工程造价: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价,人民币          (      元)。 
      二、工程承包范围及工程内容:  
        1、工程范围:、屋面防水,窗台防水,及内墙等需要做防水维修处理的地方。  
        2、工程量:维修面积约      ㎡,墙面空调孔    处。  
      三、合同工期:  
        1、开工日期:2012年  月   日。  
        2、竣工日期:2012年  月   日。  
        3、合同总工期为15日历天(雨期顺延)。  
      四、质量标准  
        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国家相关工程验收合格标准。  
      五、付款方式:  
        乙方材料进场,甲方支付总工程款的10%;工程全部完工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后,付至总工程款的85%,余下15%工程款作为质保金三年后付清。  
      六、甲方的权利与责任:  
        1、在施工中甲方有权就施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乙方进行处理或返工。  
        2、对乙方拒不执行甲方就施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而提出的改正意见,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并进行经济处罚,直至更换施工队伍。  
        3、甲方有权督促乙方进行安全施工,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、设施及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有制止的权利,直至乙方整改为止。  
        4、提供相关协调减少干扰,方便乙方组织施工。  
        5、按要求及时支付工程款。  
        6、协助乙方联系相关住所或仓库,提供必要的施工作业面。  
      七、乙方的权利与责任:  
        1、按甲方要求并按相关施工规范组织施工,保证质量,保证工期。  
        2、服从甲方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,负责施工范围内竣工前所有成品保护。  
        3、乙方应按相关施工安全要求组织施工,对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保证施工安全,否则,引起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。  
        4、文明施工,做到工完场清。  
      八、保修条款:  
        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三年。质保金在竣工验收之日起三年后支付。在保修期间内,因施工引起的质量问题,由乙方无条件进行维修或返工,其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。  
      九、合同争议的解决:  
        1、如在合同履行期间,双方对合同的履行出现争议的,可协商解决,如协商解决不了的,可申请仲裁直至上诉法院。  
        2、双方未尽事宜,可另行协商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,与合同具同等效力。  
      十、合同的生效:  
        本合同正本二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。  
        本合同从开工之日起生效,至工程保修期结束自动终止。  
      发包单位盖章:                    承包
中山白蚁防治 杭州萧山区防水公司 18675439769单位盖章:  
        甲方项目负责人:                 乙方项目负责人:  
        日期:    年   月   日 
         
       
      
        
        
        
        
      http://www.03mv.com/1ptr/03mv-246.htm  |